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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朝末年,一名土匪被抓凌遲全過程,震懾人心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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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個故事


清朝時期,一名土匪即將被凌遲處死,他光著上身被綁在木架子上。遠處的亭子下,坐滿了看熱鬧的人。

在生命的最後時刻,這名土匪臉上竟然出奇地平靜。


這名土匪身材健碩,力大無窮。在對他行刑時,為了安全起見,套他腳上的木枷仍然不敢取下。有四名劊子手,用三根木頭搭起一個架子,把這名土匪綁在其中一根木頭上。還在他的腳下墊起兩塊磚。看來,他們對這套流程輕車熟路。旁邊有一名衙役,他對行刑現場檢查了一番後,匆匆離開,他要向監斬官匯報情況。

遠處,有一座涼亭,亭子下面坐滿了看熱鬧的人。他們面無表情,這樣的場面見得太多了他們,已經習慣了,就像看一出表演一樣。人心的冷漠,讓人唏噓。

凌遲,說白了就是“千刀萬剮”,將罪犯身上的肉,一刀一刀割下來,讓罪犯慢慢死去,是一種極刑。據說,清朝時期的凌遲,劊子手行刑所割的刀數,是有規定的,不能多一刀,也不能少一刀。劊子手有強大的心理素質,他們經過專業的訓練,薪水也很高。在清代,被判處凌遲極刑的人,一般來說有以下幾種情形:一是攔路搶劫的的盜匪;二是殺人犯;三是犯了不人道的罪行。凌遲是一種殘酷的不人道的刑法,直到光緒三十一年(1905年)才被禁止,改為斬決。



第二個故事


清末民初,兩名馬賊被捆在柱子上示眾,劊子手就站在跟前,只等午時三刻當眾揮刀斬首。現場群眾深受馬賊之害,個個義憤填膺。

中國古代,關於馬賊有兩種說法,一種是指專門偷馬的竊賊。第二種是指那些經常騎馬搶劫的盜匪。他們為害一方,所到之處雞犬不寧,搶奪財物,擄掠人口。




對於這些人,每個朝代都會對其進行嚴厲打擊。《清史稿·刑法志二》中:“如實係土匪、馬賊、游勇、會匪,方准先行正法。”

明末袁崇煥,用計誅殺遼東守將毛文龍後,毛文龍手下將官躲避山林,占山為王,並與官府為敵。

到了清朝末年,馬賊愈發猖獗。清政府加大力度剿滅馬賊,收效甚微。往往是這邊剛剛剿滅,那邊又有新馬賊揭竿而起。

對於清政府來說,馬賊之患,已成為很嚴重的社會問題,卻又疲於應對。官方把這些人稱為馬賊,民間老百姓則稱他們為“胡子”。

梳理清朝時期的馬賊形成過程,有很清晰的兩根脈絡。第一個是甲午戰爭前,馬賊奉行的是“打富濟貧、殺富抗官”宗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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